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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等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研究推进组织工作改革、组织系统课题调研,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关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等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党组织的设置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村(居)、社区、“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场所建设、党员管理机制的健全;做好全区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党建指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四)承担全区党员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组织关系转移、党内统计、党内表彰、党费管理、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负责承担党代表的推选和区党代会有关事宜。
(五)考察、调配和管理区管干部;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区干部队伍绩效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区直行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的考察考核等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办理公务员退休手续。
(六)负责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宏观指导;承担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协助做好区级领导班子换届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区党代会、人代会和群团换届等相关工作。
(七)规划、督查、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干部培训预报备案制度、学时管理制度,有效整合培训资源;负责全区干部网络培训的管理;落实市委组织部调训任务。
(八)负责公务员监督工作及领导干部(公务员)选拔任用问题举报的受理、核查、督办,以及区管干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按职责权限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负责党政群系统、人大机关干部和区委管理事业部门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批)管理;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牵头、组织与实施,配合审计机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实施对被区委巡察部门党组(党委)有关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
(九)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落实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拟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区公务员考核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宏观管理工作;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战略性培养选拔;承担以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推进公务员管理对外交流合作。
(十)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调任、调配等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考核奖惩、申诉、培训、登记、监管、工资审核等事务;承担区党政群系统、人大机关干部和区委管理事业部门科级干部辞职、辞退备案和退休手续办理;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
(十一)统筹全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督促实施;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协调开展人才队伍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人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信息库建设;做好区级人才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开展各类人才活动,参与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在我区的贯彻和落实,落实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协调利用各种资源做好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积极作用;负责反馈离退休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建议,承办老干部信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老干部工作政策调研和信息宣传,统筹协调离退休干部开展调研、研讨、培训工作及其他各类公益活动;负责做好全区离退休干部统计,离退休干部信息库建设。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区关工委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区关工委会议,起草审定各类文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为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发挥“五老”队伍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教育和关爱服务;负责组织区关心下一代工作调研。
(十四)负责本部对外宣传工作,主办“海棠党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好组织工作政策法规的宣传。
(十五)完成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本级
(二)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是基层部门,无其他下属部门及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53.8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953.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472.63万元、上年结转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77.31万元;支出总计2953.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1.76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7.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18万元、农林水支出5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53.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1.75万元,主要是实施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01.76万元,占54.23%;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280万元,占9.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77.31万元,占16.16%;农林水(类)支出514.4万元,占17.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87万元,占1.45%,卫生健康(类)支出24.18万元,占0.82%,住房保障(类)支出13.33万元,占0.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万元,主要是人员以及服务中心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48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9.6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增加(建设门球馆等项目)。
3.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比上年增加80万元,主要是培训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以及补缴往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2.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1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04万元,主要是村级补助标准逐年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01.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
四、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相关政策(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团组:目的地为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2024年我部公务用车已报废。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相关政策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团组:目的地为无,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我部未安排此项资金;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包括:我部未安排此项资金。
五、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77.31万元,上年无此支出,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77.31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7.31万元,主要是用于项目支出(含南田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
六、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支总预算2953.84万元。
七、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收入预算2953.8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81.21万元,占16.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2.63万元,占83.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1.7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且村级补助逐年增加。
八、关于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024年支出预算295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3万元,占6.83%;项目支出2752.21万元,占93.1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11.7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且村级补助逐年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三亚市海棠区委组织部2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472.63万元、政府性基金477.3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部门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